日 期:2011年12月2日
招标编号:TC1198G7
国家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已经国家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10]1365号文批准,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1 工程概述: (1)建设内容:国家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包括:标准规范体系、网络及基础设施、电子政务信息服务支撑平台、目录服务及数据交换平台、信息资源中心建设、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安全平台、备份中心、配套设施以及西部12省试点示范工程(详见第八章)。 (2)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3)工程地点:北京、上海、浙江、吉林、天津。 (4)监理内容:上述工程建设内容(西部12省试点示范工程除外)实施阶段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5)计划工期:2年
1.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良好的监理信誉,有监理服务能力以及电子政务工程监理成功案例(项目投资不低于5000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具有原信息产业部或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部级临时资质; (3)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4)本项目中应配备不少于6名工程师,他们应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该公司工作2年以上,具有类似项目经验;(提供证明复印件) (5)具有ISO9000或同等质量认证体系; (6)凡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承建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监理的投标,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的承建商存在隶属、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不得作为其投资人或合伙经营人; (7)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邮购,请按下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等内容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EMS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要求邮购方。
1.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1年12月2日起至2011年12月21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
1.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06室
1.6 澄清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11年12月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前以传真(加盖公章)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同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澄清结果,以文字传真方式通知各个投标人;如需要,根据情况安排召开标前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1年12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 递交时间:2011年12月22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北京融金中财酒店二楼第一会议室(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南门西侧)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9 开标地点:北京融金中财酒店二楼第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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