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8~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对吉林省部分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专项检查,听取部分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方案等。
检查组分别检查了2家医疗器械企业,对吉林省部分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专项检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吉林省局按照《关于开展部分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专项检查的通知》(食药监办械[2011]46号)等文件要求,及早部署、精心组织、将产品的可追溯性作为检查重点,从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和源头控制,尤其对生产血液透析浓缩物的企业提前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投入资金对软硬件设施进行了改造。
检查组还指出了下一步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重点环节,并提出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