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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专家论证会在南京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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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1286 更新时间:2011/8/17 |
8月12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南京召开《江苏省“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专家论证会。来自中国药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东南大学、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疾控中心、省卫生监督所等单位的6位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论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朱勤虎副局长出席论证会并介绍了规划编制的有关情况。论证会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处李义处长主持。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有关厅局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论证会。 在谈到《规划》编制背景时,朱勤虎副局长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有力的政策措施。为了切实做好“十二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省委、省政府除了在《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单列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一段外,还将《规划》列为28个省级“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并明确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牵头编制。这既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也是我省“十二五”时期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客观需要。科学编制《规划》,对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整体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在简要回顾了《规划》起草的过程后,朱勤虎副局长总结了《规划》的几个特点:一是在工作目标的设定上,着眼提升我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整体水平,从监管体制机制、法规体系、标准体系、诚信体系、监管执法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明确了工作目标,体现了全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把我省建设成为食品药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地区的要求。二是在主要任务的确定上,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全程控制的方针,按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综合施治的原则,既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更着眼长远,力求逐步做到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全产业链、全过程、全覆盖管理。三是在重点工程的安排上,着眼科学监管,针对薄弱环节,突出检验检测体系、信息化体系、追溯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示范体系等监管能力建设的重点,并尽可能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以便于与财政资金投入相衔接和规划的组织实施。四是在结构布局、规划内容和表述方式上,坚持有合有分、各有侧重,即食品安全工作和药品安全工作原则一致、要求相近的,予以归纳表述,属性和要求不同的,则予以分别表述;同时无论是食品安全工作,还是药品安全工作,都力求做到规划内容符合实际、针对性强,语言表述严谨准确。 与会专家听取了《规划》编制情况的介绍,审阅了《规划》文本,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质询。专家组指出,《规划》在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取得的成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深入分析当前全省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提出江苏省在“十二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明确了主要任务,确定了重点工程和相应的保障措施。《规划》符合国家和江苏省“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和我省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力争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科学、有效地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不断提高江苏医药经济发展水平,并致力于将江苏省建设成为食品药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规划》整体思路清晰、结构严谨,内容充实、重点突出。《规划》所提出的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总体框架,描绘出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客观、准确地树立了“十二五”期间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方向和目标。《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有理、有据,体现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特点,为“十二五”期间合理、有序、顺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具有江苏特色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指明了方向。进行合议后,专家组一致认为,《规划》战略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同意通过该《规划》论证。同时,专家组就进一步修改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地方立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人力资源保障等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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