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相关精神,推动市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5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司在宁召开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国家局安监司颜敏副司长,人事司廖沈涵副巡视员,国家药品评价中心杜晓曦副主任,中央机构编制工作委员会四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省局叶耀宇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致辞。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江苏、浙江、广东等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江苏省部分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高等院校的专家应邀参加座谈会。
叶耀宇副局长在致辞中指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发现药品上市后安全性问题的重要手段,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对于加强药品风险管理,提高用药安全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具有重要意义。从工作发展阶段看,我国药品不良反应工作进入发展关键时期,需要在报告体系基本完善的前提下,不断提高报告质量,进一步健全评价方法和手段,完善信息的利用和反馈,探索报告分析与药物再评价相结合的风险管理措施和方法,需要技术保障机构提供有力支撑。从工作形势看,一方面,机构改革后,全国大部分省份药监系统取消省以下垂直管理并划归卫生部门管理,对药品不良反应工作造成冲击和压力,另一方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要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必须加强,以切实完善基本药物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发挥防范药品风险的作用,需要有专业化的应急队伍作为组织保障。
座谈会着重讨论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研究讨论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国家药品评价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药品不良反应工作情况做了简要介绍。二是省局课题组就关于加强ADR体系建设的课题研究进行了汇报。三是就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进行研讨。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课题研究成果并对下一步研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一致认为ADR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需要从国家层面尽快提出较为具体的解决方案,完善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