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 迎接党的十九大
为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等有关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式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式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式样),并于日前印发。自2011年4月1日起受理的化妆品行政许可(备案)申请,按照本通知执行。
Copyright 江苏康生药业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中关村网络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响陈路99号 邮箱:xswdj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