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日,全省药政和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省卫生厅陈少军副厅长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会议通报交流了2010年全省药政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及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配送情况,研究讨论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付款管理办法,安排部署了2011年全省药政工作。各省辖市卫生局药政处及负责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陈少军副厅长在讲话中强调,在全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制度全覆盖是今年医改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要求,正确把握措施原则,严格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0〕56号文件和省政府办公厅〔2011〕5号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切实做好基本药物采购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力争在年内做到“制度全覆盖,机制得转换,群众得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