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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远程医疗机构不得以中国、中华冠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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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67788 点击数:362 更新时间:2014/9/3 |
为推动远程医疗服务持续健康发展,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国家卫计委近日发布要求医疗机构之间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时,需签订远程医疗合作协议,并坚持患者知情原则,向患者充分告知并征得其书面同意。同时,未经国家卫计委核准,任何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及其他指代、暗含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含义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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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bgs 责任编辑:b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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