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备受关注的浙江丽水市云和县上访户持刀劫持女副县长一案在浙江省缙云县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绑架罪判处上访户张小伟有期徒刑11年,张小伟当庭表示要上诉。
法院在一审判决书中认为,今年5月22日上午8时许,张小伟持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到达事发县委宿舍楼15幢,并守候在楼道内。8时许,张见到女副县长李一波出门,即持刀胁迫其进入房内劫持,后当地一一满足张小伟聘请杭州律师、拆除他一直为之上访的公厕等要求,因劫持时间长达近10小时,特警出动击伤张小伟后解救人质。
在此前的庭审中,张小伟的辩护律师钟锦化、朱春莲希望李一波及县委书记出庭作证,但法院称已经通知李及县委书记出庭,但两人以有其他工作为由没有出庭。辩护人认为,张小伟的行为只是一般上访中的过激行为,没有绑架罪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以及相关法律要求的要件,不构成绑架罪及其他犯罪,其行为即使以非法拘禁也没有实施侮辱、殴打等行为,达不到立案标准,认为应宣告其无罪。但在昨日的判决中,法院认定上述事实,认为其以暴力胁迫控制他人作为人质,以达到其要求,其行为构成绑架罪。
对于律师提出的精神鉴定要求,法院在判决中认为,张曾经司法鉴定,没有精神病迹象,亦无家庭精神病史,在实施绑架过程中意识清楚、要求明确,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综上以绑架罪且属于累犯,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张小伟当庭表示要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