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国新农合和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发展思路,明确目标任务,推动新农合工作再上新台阶。省卫生厅王咏红厅长出席会议并重要讲话,省卫生厅陈华副厅长主持会议。
王咏红厅长对我省新农合制度建设作了简要回顾,充分肯定了取得的显著成绩。一是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制度框架。我省新农合制度于2005年以县(市、区)为单位实现全覆盖,人口参合率连续六年稳定保持在95%以上。建立以政府补助为主、群众合理负担的筹资机制,2011年筹资标准人均不低于230元。建立一整套严格规范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让农民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创新性地开展新农合工作。2011年颁布实施的《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为全国首部新农合地方性法规。全面实施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等病种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将实际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结合大病救助报销比例达90%,2011年累计救治病例1.4万余例。2010年,新农合省级信息管理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并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启动新农合混合支付方式改革,新农合精细化管理水平也不断提高。三是广大参合群众普遍得益受惠。全省农村地区住院利用率由2003年的不足3%提高到2011年7.51%,全省累计有3.29亿人次得到新农合门诊和住院补偿,累计补偿支出455亿元,累计有28.85万人次得到万元以上的费用补偿。2011年,全省住院费用政策补偿比达到70.75%。
王咏红厅长指出,“十二五”时期,全省新农合工作要更加注重内涵建设,更加注重改革创新,实现由“扩大范围”向“提升质量”转变,加快构建持续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参合农民最大程度受益。一是要积极主动作为,持续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力争在农村地区率先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二是要推动分级诊疗,促进新农合基金支出重心下移。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乡村卫生机构门急诊利用率达到80%,乡镇卫生院住院病人占比达到50%,早日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的目标。三是要改革支付制度,增强新农合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引导和促进医疗机构主动规范服务行为,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全面推开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起有效的自我约束管理机制。四是要创新管理方式,建立一支精干的管理经办队伍,进一步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王咏红厅长要求,2012年新农合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在重点指标管理上抓落实。人均筹资标准要达到300元左右,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人均240元;县乡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达到75%左右;以市为单位县外住院病人占比力争控制在15%以内。二是要在支付方式改革上争突破。在实施策略上,做到机构和病种全覆盖。在路径选择上,对住院病人采取按病种付费和按床日付费等相结合的混合支付方式。同时,在乡村卫生机构全面推行门诊总额预付制改革。在支付标准上,做好费用测算和方案设计工作。三是要在信息资源利用上创亮点。实现村卫生室门诊费用即时结报,县级业务系统实现与省级信息平台完整对接,全面推进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四是要在重大疾病保障上求实效。全面推开终末期肾病等8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进一步将肺癌等12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合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对临床路径执行情况的监管,探索利用商业保险机制。五是要在规范管理服务上促提高。积极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试点,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建立新农合核心指标通报制度,切实维护好广大参合群众的权益。
王咏红厅长强调,要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职责,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强化协调配合,实现新农合工作水平的提高;要注重社会宣传,让广大群众感受到新农合制度带来的实惠,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促进新农合制度建设再上新台阶。
常熟、江阴、东海、高邮、射阳等5个地区作了交流发言。
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副组长王禄生教授作了“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专题讲座。
各省辖市卫生局局长、分管局长、农卫(基妇)处长,各县(市、区)卫生局局长、合管办负责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院长,新农合省级联网医院院长等250余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