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6日-7日,省卫生厅在南京召开2012年全省药政工作座谈会及全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工作座谈会。各市卫生局分管药政工作的局领导、负责药政工作处室负责人,厅直医疗单位分管领导及分管处室负责人,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负责人参加了药政工作座谈会。会上各市总结交流了2011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研究部署了2012年药政工作;对将要出台的有关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管理的几个文件进行了讨论。省卫生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卫生厅纪检组组长周政兴在会上作了题为“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药政工作体系”的重要讲话。
周政兴指出,2012年全省药政工作要突出以下几个重点:一是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二是建立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监管和考核评价机制,三是开展乡镇卫生院药学人员培训,四是制定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方案,五是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工作,六是做好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
周政兴要求,各地要从医改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是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医改总体目标的重要条件;是构建新的药品供应和保障体系,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优化整合,保证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方便可及的重要基础;是创新体制机制,调整利益格局,深化综合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推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处(科)室和专人具体负责药政工作,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级监管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体系。认真落实好将要出台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办法、基本药物供货企业积分考核办法、基本药物供货企业诚信记录公示制度和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等文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签订购销合同及履行情况加强监督,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网下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严禁二次议价。
周政兴强调,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责任;进一步严格制度,切实规范采购;进一步加强管理,切实合理用药;进一步营造氛围,切实扩大影响;进一步推进综合改革,切实转变机制。要从改善民生、维护稳定、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高度,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力做好药政工作,为深化医改惠及民生作出应有贡献。
全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工作座谈会通报交流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工作情况,对2012年全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市卫生局负责药政工作的处室主要负责人,30个省级监测评价点所在县(市、区)卫生局分管局长及监测评价点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周政兴组长出席会议并宣读了《关于建立省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点的通知》,为30个省级监测评价点进行了授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