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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迅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江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1207    更新时间:2012/3/2
扬州市局:一是集心组织。实行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整治工作机制,做到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市、县局联动,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协同配合。二是优化方案。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实施方案,严格两个阶段的要求,突出整治重点,把握工作标准。三是全面部署。召开不同类型单位动员会、整治会、督查会和总结会,切实将有关要求传达到各级政府,传达到每一名监管人员、每一家企业、每一位相对人。四是迅速行动。把集中整治行动与相关部门间的整治行动、媒体参与监督等结合起来,确保成效。五是强化督查。坚持严字当头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局“六个一律”要求,特别是涉嫌犯罪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并实施行政处罚。

  南通市局:一是明确责任,迅速启动集中整治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详实的整治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方案,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认证检查、监督抽验、稽查执法有机结合,打好“组合拳”。二是突出重点,保持集中整治高压态势。严阵以待、追根溯源,针对目前非法添加、挂靠经营、网络售假等违法行为出现的新趋势,认真分析研判,创新查处措施。三是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年度目标任务。以集中整治行动为抓手,推动各项监管工作有序开展。积极沟通协调,搭建市级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平台,尽快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和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建立对药师履责、药店经营和药品质量实行“一体化”监管模式,加大基本药物监管组织实施和推进力度。

  宿迁市局: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实际迅速制定行动方案。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按照会议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集中整治行动。三是创新形式,完善机制。进一步创新监管思路和措施,通力协作,上下联动,推动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短信平台、广场咨询等宣传方式,积极宣传行动意义和目的,畅通举报渠道,凝聚各方面力量参与集中整治,不断放大整治效应,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常州市局: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主要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监管力量,集中人员、精力、时间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二是落实企业责任。分别召开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守法规、讲诚信、保质量”、“守法经营、诚信立企”动员大会,对企业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企业的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诚信自律。三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常州市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方法、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四是强化工作机制。监管系统内部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属地监管原则,提高监管效能。建立由安监、流通、稽查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内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与公安部门建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泰州市局:一是严格规范药品流通使用行为。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落实药品经营企业新的验收标准。结合药品GSP跟踪检查和日常监管,开展冷藏药品、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专项检查。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的监督检查。二是切实加强特殊药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强化药物滥用监测,杜绝流弊事件发生。三是突出基本药物监管。继续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严密监测中标价格异常偏低的品种和高风险品种药品,狠抓原辅料来源和生产物料平衡两个关键点,严查弄虚作假行为。四是强化对生产流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从重从严查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假药、药品经营企业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等情形,对涉案企业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镇江市局:一是专门召开会议,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局尹力局长、吴浈副局长和省局胡晓抒局长的讲话精神,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坚决执行,打好集中整治攻坚战。二是结合全市实际,制定详细集中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检查重点、具体要求等,并将整治工作纳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之中,确保整治有合力、有影响力。三是召开全市药品流通企业座谈会,传达专项整治精神,部署企业自查工作,并与药品零售企业签订承诺书,切实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四是启动新一轮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坚持严字当头,着重就三个药品生产环节开展突击飞行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药品生产质量问题,将严肃处理,杜绝隐患。

  淮安市局: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不断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和量化实施方案,充分激发个人潜力、组织活力和工作合力。三是突出整治重点,整规行动与制度建设同步,全面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管理行为。四是集中力量会办,坚持打假治劣与扶优助强相结合,集中解决当前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五是加强宣教引导,专项整治与综合防治相结合,共建共享安全放心的药品消费环境。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坚持行政监察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镇江市丹阳局: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特别是尹力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局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要求始终紧绷药品安全这根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三是突出集中整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与企业自查自纠同步开展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地区,关键环节,按照国家局“四严、六个一律”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镇江市句容局:一是坚持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提前部署,精心计划,扎实组织,狠抓落实,在日常监管的同时加大重点检查的力度。二是坚持监管与帮扶相结合。对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企业建立监管和服务的工作规范,落实分类整治措施,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帮扶,坚持企业定期交流工作例会等制度,从整体上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三是做到学习与检查相结合。围绕专项整治,加强业务培训,注重协同配合,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

  镇江市扬中局:一是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将要求企业自查自纠与开展集中检查相结合,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行为。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假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械产品、肿瘤药品、擅自添加药物活性成分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按时间、区域合理细分抽样任务,继续实行基本药物全品种抽检制度,提高抽验效能和覆盖面,提高抽检不合格率。四是严肃查处违法案件。突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的针对性,认真梳理投诉举报线索,加强检验检测及协查核实,发挥公安等部门联动作用,及时查处制售假劣药械违法案件。

  镇江市丹徒区局:该局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出五大整治重点。一是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物料平衡存在问题或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的企业;二是存在“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行为的个人或企业;三是存在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等行为的企业;四是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企业;五是曾被群众举报并经查实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零售药店。

  淮安市淮安区局: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确保监督检查、整顿治理双到位。二是及时传达,迅速行动。向区政府做专题汇报,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全体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督促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迅速开展整治行动。三是结合实际,周密实施。在总结往年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四是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综合运用监督检查、产品抽验、不良反应监测、电子远程监控等手段,深入排查各类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到位。五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加强集中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淮安市涟水县局:一是统一思想,加强组织。成立一把手牵头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充分保障。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发动,争取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三是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突出重点整治内容,对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检查处方和工艺流程,把好原料采购关,严厉打击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的行为;对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检查购销票据、记录和库存药品,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是否一致,严厉打击“走票”、“挂靠”、转让证照等违法行为;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严厉打击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的违法行为。

  淮安市淮阴区局:一是及时汇报,争取支持。该局主要负责同志迅速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专题汇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区委、区政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充分借鉴和运用近年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针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创新监管思路和措施,推动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二是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召开了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局和省局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研究制定《淮阴区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做到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得力。四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发动以及借助社会力量,形成强大整治声势。

  盐城市射阳县局:一是传达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局和省局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县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城区药械市场“网格化”监管和农村药械市场“片区”监管责任制,把整治行动明确到每一个执法岗位,并层层落实。三是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根据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射阳县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分别就药械生产、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整治措施,做到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得力。

  泰州市兴化局:一是主动汇报,强化领导。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同时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制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明确重点检查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二是细化方案,强化整改。要求各单位严格围绕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出具书面报告,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加大查处,力求实效。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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