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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三年医改取得重大进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江苏省卫生厅    点击数:1129    更新时间:2012/1/9
2012年1月5日,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主题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化医改这个中心,总结2011年卫生工作,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共享医药卫生改革发展成果。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会上做了题为《突出重点 攻坚克难全面落实医改和各项卫生工作任务》的工作报告。会议由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主持。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王国强、马晓伟、陈啸宏、邵明立、刘谦、尹力,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等出席会议。

    陈竺在会上对2011年卫生工作做了回顾。他说,2011年是近期医改五项重点的攻坚之年,也是“十二五”卫生发展的开局之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全国卫生系统群策群力,谋全局、抓改革、促发展,医改和各项卫生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他说,过去一年,医改和各项卫生工作顺利推进,为维护群众健康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代表卫生部向重视支持卫生事业发展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向关心支持卫生工作的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向全国卫生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陈竺强调,“十二五”时期,深化医改的内外环境都呈现出新特点。“十二五”时期,仍是深化医改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仍然具备推动医改和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政治环境、物质条件、社会氛围和群众基础,这就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不断增长的经济实力,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以及三年医改积累的成功经验。卫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知难而进,迎接新挑战,夺取医改新胜利。

    陈竺指出,三年医改取得重大进展,未来四年医改工作启动在即。要认真总结成效,分析新形势、新挑战,明确未来改革基本思路,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相关司局负责人,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相关委员会有关司局负责人,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总部后勤部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城市卫生厅局长出席了会议。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2012年1月5日发布)

 

陈竺:三年医改取得重大进展

   在1月5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广大医药卫生人员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三年医改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人民群众通过医改得到更多实惠。三年来,“看病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农村和偏远地区医疗服务设施落后、服务能力薄弱的状况显著改变,城市大医院“三长一短”(排队挂号、交费和拿药的时间长,但医生问诊和检查时间较短)问题逐步缓解,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有了较大改善。15分钟内可到达医疗机构住户比例从2008年的80.3%提高到2011年的83.3%,农村地区从75.6%提高到80.8%。三年来,城乡居民开始享受到低水平、广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障,“看病贵”问题有所缓解。参合农民自付医药费用比例从2008年的73.4%下降到2011年的49.5%,看病就医经济负担大大减轻。按可比价格计算,2008-2011年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增长速度均控制在7%以内,减缓了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的势头。三年来,城乡居民享受到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据对十省(区)考核,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度均在90%以上。三年来,国民健康指标继续改善。2008—2011年,孕产妇死亡率从34.2/10万下降到26.1/10万,婴儿死亡率从14.9‰下降到12.1‰。随着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我国居民健康指标已进入较快改善时期,这是老百姓得到的最大实惠。

  二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已达95%以上。一个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用不到十年时间取得如此成就,被国际社会誉为创造了世界奇迹。基本药物制度取得阶段性进展。重新构建调整了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三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功能互补、上下联动,中西医机构并举并重,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合作并存、协调发展的服务格局,成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最具中国特色的组成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使我国长期坚持的“预防为主”方针有了制度安排,这是医改的一个突出亮点。经过几年努力,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已初步建立,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将长久地造福国民健康,也为医改这一世界性难题探索了中国式解决办法。

  三是卫生事业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卫生资源配置结构发生较明显变化,重城市轻农村、重医疗轻预防、重高端轻基本、重西医轻中医的问题正在扭转,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数量、学历、知识结构也出现向好趋势。2011年乡镇卫生院人员数达到120万人,比2005年增长18.7%,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重从23%提高到40%。过去5年,中医师占医师队伍的比重从10.3%提高到12.2%。人民群众卫生服务利用结构开始发生变化,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利用2011年比2005年诊疗人次增加11.9亿,增长了45.7%;出院人数增加了2022万,增长1.2倍。城乡和地区间卫生发展差距逐步缩小。调查显示,2003年我国城乡居民享有医疗保障的比例分别为55%和21%,城镇显著高于农村,2011年这个比例分别增至89%和97%,农村反超城镇。城乡居民孕产妇死亡率城乡之比由2005年的1:2.15缩小为2010年的1:1.01。农村住院分娩率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异由2003年的34个百分点下降到2010年的2个百分点。

  四是卫生总费用发生重大结构性变化。2001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中个人卫生支出比重高达60%,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分别仅占16%和24%。2010年个人卫生支出的比重下降到35.5%,政府预算和社会卫生支出的比重分别提高到28.6%和35.9%。这一重大结构性变化说明我国卫生筹资结构趋向合理,居民负担相对减轻,公平性显著改善。

  此外,近年来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在业务量接近饱和的情况下,努力挖掘内部潜力,开展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这既是医务人员对医改的奉献,也拉近了与患者的距离,提高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据调查,2011年与2008年比,城市住院病人不满意率下降7个百分点,农村下降13个百分点。

  陈竺指出,三年改革实践和成效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所确定的我国医改的目标、方向和原则是正确的,政策和措施是可行的,符合卫生发展规律,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这些重大变化,将极大振奋广大医改工作者的信心,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把医改推向深入。


陈竺:2011年卫生部门牵头的医改任务基本完成

    在1月5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2011年卫生部门牵头负责的46项医改任务已基本完成。一年来,各地在落实医改任务中,涌现出了一些创新做法和工作亮点。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改进。覆盖面持续扩大,筹资水平大幅提高,保障水平继续提升,管理水平不断改善。江西、江苏、辽宁、河北、山东、重庆、安徽、湖南、湖北、海南等省(区、市)重特大疾病保障增加了终末期肾病、妇女两癌等病种,吉林扩展到20种疾病。新疆、云南、西藏、青海、福建、湖南等地开展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试点。江苏常熟、湖南蓝山等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内蒙古和陕西探索将统筹层次提高到市(盟)级。广东、河南、湖南等地探索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管理。江苏以立法形式建立了新农合筹资稳定增长机制

  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面覆盖。各地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安徽、山东、河北、四川、湖北等16个省完成新一轮采购,价格平均下降30%。江西、浙江等11个省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宁夏、河南等省探索部分高值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安徽出台巩固完善基层医改30条补充政策。辽宁、陕西、青海等16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员聘用。黑龙江等绝大多数省(市、区)基本兑现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加强。以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重点的改造建设项目继续推进。各地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并招聘执业医师,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逐步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并解决其社会养老问题。河北招聘“大学生村医”2000名。北京、上海等地推行家庭医生服务。内蒙古探索实施牧民家庭“健康保障小药箱工程”。

  四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城乡基层广泛开展。完成居民健康档案,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等医改任务。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等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基本完成。贵州省提前一年完成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项目任务。各地积极创新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手段。江西、青海、西藏等省(区)加大省级资金配套比例,减轻基层负担。北京、湖北、山东等省市启动跨部门的社会健康促进工程。江西省试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第三方考核机制。

  五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面探索。17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37个省级试点城市和18个省745家公立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在规划布局、管理体制、补偿机制、支付制度、内部管理、改善服务、支援基层和鼓励社会办医方面展开全面探索。各地以强化服务为抓手,推行了一批见效快、易操作的改革措施。在二三级医院大力推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和优质护理服务,开展临床路径和电子病历试点。北京部分医院预约就诊率达到40%左右。海南、深圳、昆明、成都、洛阳、北京等省(市)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鞍山、镇江、芜湖等9城市组建各具特色的医疗集团,上海、北京等5个城市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陕西、江苏、浙江、湖北、山西等省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安徽结合医保报销政策,推进按病种付费,初步实现分级诊疗。


 
陈竺:“十二五”医改需进一步突破八个关键问题

    在1月5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十二五”期间,深化医改需要进一步突破的八个关键问题。

  一是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理顺补偿机制。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的部署和要求,主动争取政府领导,努力创造条件,落实取消以药补医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医保补偿作用,稳步推进价格改革,争取“十二五”期间在全系统稳妥有序地革除以药补医弊端。今年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二是全面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既管新农合又管服务提供的优势,率先推进新农合的支付制度改革。同时,要与医保、物价等其他相关部门协调,抓紧总结各地近年来试点经验,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适应不同层次医疗机构、不同类型服务的支付方式,用总额预付、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按人头等支付方式替代按项目付费。要把临床路径与支付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做好费用测算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支付制度改革与取消以药补医同步推进。

  三是强化新农合的风险保护机制,合理设置管理体制。2012年,政府对新农合的补助将提高到240元,各地区要从新增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建立省级统筹基金,用于重特大疾病保障,并与医疗救助有效衔接,使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年底前全面实施儿童白血病等8个病种的大病保障。还要在三分之一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同时通过实施规范化治疗,做好费用控制。要探索利用商业保险形成多重补充保险机制,分担重特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民政等部门,落实上述任务,最大限度降低参保群众的灾难性医疗支出,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四是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要继续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不断巩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2012年,各地区要对基层综合改革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各个环节的政策、措施、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找出薄弱环节,明确未来几年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要切实巩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效果,抓住落实投入政策、规范采购供应、严格零差率销售等关键环节,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常态化健康有效运行。要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政策。“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研究并妥善解决其身份和保障待遇,不断加强培养培训,提高服务能力,确保基层网底不破。

  五是全面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促进医疗机构良性竞争。“十二五”期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将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服务安全、质量、费用等信息进行排序,定期向社会发布。我们要转变管理理念,从维护患者权益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改革监管方式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措施,推动医疗机构改进服务,形成良性竞争。要贯彻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新增医疗服务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并在政策和管理上一视同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医疗机构。

  六是创新工作方式,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十二五”期间,要创新组织领导方式,借鉴北京、重庆等地做法,以开展健康城市(城镇、社区、乡镇)创建活动作为制度平台和工作抓手,将国民健康政策融入各项社会政策,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系统工程。要创新工作方式,借鉴湖北、山东等地做法,整合管理、服务、技术、资金资源,形成面向群体、面向社区、面向家庭,协调高效的服务团队。要创新服务内容,逐步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群众受益范围。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中的作用,推广中医药预防适宜技术。要以流入地为主,特别重视并优先解决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均等化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问题。要严格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化、精细化的工作标准、技术规范、服务流程,强化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与经费投入和个人奖惩挂钩。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实现“健康中国2020”打下坚实基础。

  七是全面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十二五”期间,要在总结过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制度、全面推进。要统一药品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办法,实行质量优先、招采合一、量价挂钩。要逐步将耗材、设备采购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对部分专利药、高值耗材、大型设备探索面向国内外生产厂家集中采购。对进口产品实行以国际采价为基础的集中采购。

  八是创新人才培养和分配激励机制。“十二五”期间要继续探索、取得更大突破。要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体制。要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不断增加全科医生的数量,使每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至少有一名全科医生。要建立和实施住院医师培养制度。要创新基层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建立特岗医生制度,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培养规模。适应卫生改革发展要求,大力培养护理、公共卫生、中医药、卫生管理等各类紧缺人才和高层次医教研人才。要创新医务人员分配激励机制,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完善体现医务劳动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提高医务人员总体收入水平。扩大岗位绩效工资实施范围。推行岗位管理,实现同工同酬同待遇。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医院收支结余着重用于改善医务人员待遇。
 

陈竺:使医患关系在“十二五”期间根本好转


  在1月5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医改进入攻坚阶段,尤其需要弘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作为鼓舞士气、统一意志的鲜明旗帜,作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陈竺指出,如何保护好、发挥好、调动好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卫生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课题。如何适应新形势要求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如何建立体现医务劳动特点的工资福利制度,使医务劳动者有体面的收入和有尊严的收入来源,如何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对队伍的侵袭,都需要在现实中予以回答和解决。既要按照医改文件要求,落实以岗位责任、绩效考核为核心的分配制度改革,强化经济激励,提高收入水平;又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经济物质激励与职业精神激励“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真正把全体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投身医改。

  陈竺强调,要紧密结合改善执业环境的需要,充分认识弘扬职业精神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作用。随着医改的推进,医疗执业环境和医患关系有向好的趋势。但是,近期一些严重医患纠纷事件提醒:改善医患关系仍然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并且需要医患双方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医疗卫生工作者尤其要积极主动地发挥作用,要弘扬职业精神,提高道德修养、技术水平和沟通能力,争取患者的理解、配合与支持,用高超的技术、优良的服务给予患者更多的关爱与抚慰。同时,希望新闻媒体和卫生宣传、健教机构既要宣传医疗卫生工作者救治病患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更要大力宣传医学的特点、规律和局限性,让群众理解现阶段医学技术并不能包治百病,也不能改变生命周期的自然发展规律,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和理性就医,增进医患相互理解。当前,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医患关系新特点,建立健全专门机构接受和处理患者投诉,要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维护医患和谐的作用,要创造条件普遍建立第三方调解、建立医疗责任保险等处理医患关系新机制。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使医患关系在“十二五”期间有根本好转。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2012年1月5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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