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走进康生 新闻动态 产品服务 人力资源 康生社区 联系方式
康生简介 企业文化 组织机构
公司新闻 行业资讯 媒体新闻
商品目录 销售网络 文件下载
最新招聘 人才建设 在线申请
品牌建设宣传栏 企业风采 健康家园

砥砺奋进
迎接党的十九大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最新公告 LATEST ANNOUNCEMENT
普通文章新华医疗推进体外诊断业务
普通文章美批准全球首个双特异性抗体药物上市
普通文章王老吉”商标注入白云山即将明朗
普通文章Cancer Cell:攻克耐药黑色素瘤的新型药物
普通文章FDA批准默沙东超级HPV疫苗Gardasil 9,销售峰
普通文章FDA批准鲁索替尼用于治疗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联系我们 CONTACT
电话:0515-89650688

传真:0515-86681111


业务联系人:
陈经理

邮箱:874179700@qq.com


网址:http://www.kspharm.cn

邮编:224600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响

陈路99号
关于确定2011年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的通知(苏中医政〔2011〕79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江苏省卫生厅    点击数:1713    更新时间:2012/1/4

关于确定2011年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的通知

苏中医政〔2011〕79号  

各市卫生局:

  根据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中医政〔2011〕64号)要求,经组织遴选和审核,确定南京市溧水县柘塘中心卫生院等30家单位为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建设期满或自评达到建设标准,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提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验收。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对照《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标准》要求,制定建设计划,落实相关措施,保证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管理职责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监督建设进度和质量,并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务求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卫生厅中医医政科教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3620506。   

  附件: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下载: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名单.doc 
文章录入:bgs    责任编辑:bgs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Copyright 江苏康生药业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中关村网络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响陈路99号 邮箱:xswdj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