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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前终止有关中药品种保护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1325    更新时间:2010/10/28

  根据四家制药企业终止中药品种保护的申请,依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关于印发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9〕57号)的有关规定,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决定提前终止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益气复脉胶囊”、郑州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白口服液”、安康北医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绞股蓝总甙胶囊”和江西山高制药有限公司“绞股蓝总甙胶囊”的中药品种保护。

  通知指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益气复脉胶囊”、郑州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白口服液”、安康北医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绞股蓝总甙胶囊”和江西山高制药有限公司“绞股蓝总甙胶囊”不再按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管理,不得冠以“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的称谓。

【相关链接】
关于提前终止有关中药品种保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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