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方法原则以及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安排等进行了明确。该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宣传发动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检查验收阶段三个阶段。
规划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其纳入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管理任务。要健全考评体系,落实经费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构建宣教平台。利用和争取各种社会人才资源,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出版社等传统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为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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