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1〕111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为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抄送:无锡市医管中心、中大医院、江大附院、省口腔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