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卫医〔2011〕54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卫医政发﹝2010﹞111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办医〔2011〕96号)要求,自2011年至2013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2011年盐城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将制定的本地工作方案和工作情况及时报我局医政处。
附件:关于印发2011年盐城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城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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