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卫基妇〔2011〕21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议精神,确保省政府医改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我局根据《江苏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制定了《盐城市基本药物产品目录》,在配备使用过程中各地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结合各地在省公布的中标基本药物产品中申报的品规,经研究,增加126个产品(具体产品在市卫生局网站下载),作为我市增补基本药物产品目录,现印发给你们。
以上通知,希认真执行!
附件:盐城基本药物增补目录
盐城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