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议精神,确保省政府医改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我局根据《江苏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结合全市实际,在省公布的中标基本药物产品中选择了1527个产品,形成我市基本药物产品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认真执行《盐城市基本药物产品目录》,第一批实施地区要积极调整,确保4月1日以后全部使用市级产品目录内药品,其他实施地区要在市定目录范围内采购使用基本药物,同时要加快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清理,确保如期完成目录外药品清理任务,特殊用药按照原规定执行。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盐城市基本药物产品目录》使用的监管,确保《盐城市基本药物产品目录》全面落实。
以上通知,希认真执行!
下载:《盐城市基本药物产品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