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走进康生 新闻动态 产品服务 人力资源 康生社区 联系方式
康生简介 企业文化 组织机构
公司新闻 行业资讯 媒体新闻
商品目录 销售网络 文件下载
最新招聘 人才建设 在线申请
品牌建设宣传栏 企业风采 健康家园

砥砺奋进
迎接党的十九大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最新公告 LATEST ANNOUNCEMENT
普通文章新华医疗推进体外诊断业务
普通文章美批准全球首个双特异性抗体药物上市
普通文章王老吉”商标注入白云山即将明朗
普通文章Cancer Cell:攻克耐药黑色素瘤的新型药物
普通文章FDA批准默沙东超级HPV疫苗Gardasil 9,销售峰
普通文章FDA批准鲁索替尼用于治疗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联系我们 CONTACT
电话:0515-89650688

传真:0515-86681111


业务联系人:
陈经理

邮箱:874179700@qq.com


网址:http://www.kspharm.cn

邮编:224600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响

陈路99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5家检测机构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1296    更新时间:2011/3/11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规定,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5家检测机构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5家检测机构医疗器械检测资格。

  经审查,认可上海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呼吸道用吸引导管等80个医疗器械检测资格,认可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所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40个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认可国家康复辅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支条式脊柱矫形器等12个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认可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热恒温培养箱等13个医疗器械检测资格,认可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医用超声诊断设备等45个医疗器械检测资格。以上有效期均为5年。

【相关链接】
关于认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呼吸道用吸引导管等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关于认可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所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关于认可国家康复辅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支条式脊柱矫形器等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关于认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热恒温培养箱等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关于认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医用超声诊断设备等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文章录入:bgs    责任编辑:bgs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Copyright 江苏康生药业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中关村网络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响陈路99号 邮箱:xswdj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