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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等解读央企利润分成 逾半负债率超过65%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97    更新时间:2011/3/8
“国企红利”蛋糕如何重新切分?——国资委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回应代表委员关切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国有企业从未像今天这样受到如此强烈的关注,更承受着老百姓复杂的希冀。“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将“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新增部分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增加国有资本收益用于民生支出,合乎国企发展实情,顺乎民众热切企盼。国企红利蛋糕如何切分,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官员学者和企业负责人就此进行了回应。

  利润账如何算?

  相关背景:2010年中央企业利润总额1131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621亿元。2010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其中资源类企业的收取比例由10%提高到15%,一般竞争类企业的收取比例由5%提高到10%,军工科研类企业收取比例维持5%不变。据国资委测算,今年央企上交国有资本收益预计约645亿元。

  【关切】全国政协委员韩兴旺:现在的国有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央企业真是财大气粗,一家企业年利润动辄上千亿元,而央企一年的分红共几百亿元,这与他们的盈利能力是否匹配?作为全民企业,利润该让全民更多分享。

  【回应】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局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利润总额是反映央企经营状况的一个数据,但不是企业就能拿到这么多真金白银,央企集团公司可支配利润仅占利润总额的四分之一。

  以2010年为例,央企实现利润总额扣除25%的所得税后净利润为8490亿元。由于多数央企的主业资产或主要子公司实现了股权多元化,少数股东权益又扣去25%左右,所以央企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基数是5621亿元。按法律规定,企业还需要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等共约2800亿元,所以母公司可支配利润实际只有2800亿元左右,但所有国有资本收益都是从这里面提取的。

  企业留存的收益主要用于央企的改革发展,实际上这些钱远远不够,还要依靠银行借款和资本市场融资。目前半数以上央企平均资产负债率超过65%,国有资本金投入明显不足;改革重组、解决历史负担、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这些都需要用钱。

  部分红利“体内循环”是否合理?

  相关背景:截至2010年底,央企累计上交国有资本收益1686亿元,主要用于央企改革重组,支持央企自主创新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央企灾后重建支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将把国有资本收益“新增部分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关切】全国人大代表曹家福:当前央企上交红利大都用于央企内部调剂,属于“体内循环”,而不是直接回馈社会。这些年央企利润倍增,应更多地用于民生投入。

  【回应】彭华岗:央企回馈社会,除了上交税收,国有股转持社保也是重要体现。从2002年至2010年,央企上交税金从2914.8亿元增加到14058亿元,超过全国税收的六分之一;截至2009年底,已有1561.26亿元国有股权转让给社保基金,占社保基金财政性收入的41%,这其中有589亿元是央企转让的。此外,央企在节能减排、抗震救灾、保障国家重要活动、扶持老少边穷地区等方面,也在回馈社会。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总经理陆启洲:央企是国家的“牛”,是要让它当“奶牛”还是“耕牛”?讨论央企上缴红利多少比例合适,首先要考虑央企在国家发展中扮演什么角色,是只要挤奶还是要继续耕田收获?若是想扩大再发展,就应该留下一定的资金支持企业发展。

  缴税比例和范围如何定?

  相关背景:2007年9月,我国正式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但是当年财政部、国资委定下的试行范围,并不包括金融企业和铁路、交通、教育等部门所属企业。2010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决定,从今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再次明确“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

  【关切】全国人大代表崔富华:世界500强前列中有那么多国有企业身影,但为何有的没有上交红利?一些国有金融企业的“大块头”和地方大国企是否该纳入上交范围?这部分新增红利的总量可能非常可观,民众也将直接受惠。

  【回应】彭华岗:“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明确了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和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的方向。逐步提高上交比例也符合当前企业发展实际,但如何兼顾行业、企业间的发展水平差异,避免“杀鸡取卵”,还需找到平衡点。如果按照此前有人提出的50%的比例计算,央企每年上交的红利将相当于母公司当年所得的近90%;如果考虑到央企必须承担的非上市留存资产政策性亏损等支出,央企所属上市子公司每年的分红比例就必须超过90%,这显然不符合实际。

  全国政协委员、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曹光佑:若上交比例提高太快或者太高,无异于“杀鸡取卵”。国有企业情况千差万别,有“大块头”也有“小萝卜头”,即使在同一行业里也不能“一刀切”。

  陆启洲:还要明确国企上交红利的用途,是纳入国家财政还是专项用于民生,要有一套制度予以明确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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