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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指导意见》印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1255    更新时间:2010/12/25

为有效落实药品安全责任,进一步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开展了药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试点活动。为使此项工作能够科学、规范地推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关于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指导意见》,并于日前印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组织本地区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及时将实施方案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

【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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