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走进康生 新闻动态 产品服务 人力资源 康生社区 联系方式
康生简介 企业文化 组织机构
公司新闻 行业资讯 媒体新闻
商品目录 销售网络 文件下载
最新招聘 人才建设 在线申请
品牌建设宣传栏 企业风采 健康家园

砥砺奋进
迎接党的十九大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最新公告 LATEST ANNOUNCEMENT
普通文章新华医疗推进体外诊断业务
普通文章美批准全球首个双特异性抗体药物上市
普通文章王老吉”商标注入白云山即将明朗
普通文章Cancer Cell:攻克耐药黑色素瘤的新型药物
普通文章FDA批准默沙东超级HPV疫苗Gardasil 9,销售峰
普通文章FDA批准鲁索替尼用于治疗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联系我们 CONTACT
电话:0515-89650688

传真:0515-86681111


业务联系人:
陈经理

邮箱:874179700@qq.com


网址:http://www.kspharm.cn

邮编:224600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响

陈路99号
“加压”与“松绑”并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344    点击数:363    更新时间:2014/7/28
加强上市后监管 发布会上,国家食药总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焦红说,新修订《条例》弥补了以往监管重审批、轻监管的弊端,将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统一纳入监管范围,基本形成了全链条无缝隙监管体系。 首先,新修订《条例》强化了生产企业责任,要求其建立健全包括产品设计开发、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为实现产品可追溯,新修订《条例》明确,经营企业应建立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进货查验及销售记录制度,使用单位应妥善保存购入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 其次,新修订《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使用单位对医疗器械安全管理的义务,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按规定开展大型医疗器械的维护保养,并保存使用档案。 “国家食药总局制定了对医疗机构正在使用的医疗器械监督抽验、风险监测、应急检验的5年规划,并编订了监督检验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以保障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国家食药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监测评价处处长王昕说。 新修订《条例》还专门设立了“不良事件的处理与医疗器械的召回”章节,明确提出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上市后再评价、问题产品召回等上市后监管制度。 严重违法者将出局 “完善法律责任是此次新修订《条例》的一个亮点。”国家食药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说,新修订《条例》在行政执法方面呈现出3个特点。 一是法律责任更加细化,可操作性更强。“比如,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违法所得的计算问题。现行《条例》相关规定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给执法人员造成困惑,新修订《条例》引用货值金额来确定违法额度,无需扣除成本,在执行处罚中容易操作。” 二是加大了处罚力度。现行《条例》对严重违法一般处以2倍~5倍罚款,而新修订《条例》处以5倍~10倍,甚至10倍~20倍的罚款。此外,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除罚款外,追加了限制行业准入处罚。比如,对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的行为实施重罚,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检验机构提供虚假报告的一律撤销机构资格,10年内不受理资格认定申请;对受到开除处分的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医疗器械检验工作。 三是避免了一些执法空白。如在查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相关医疗器械许可证件违法案件时,对不构成犯罪而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新修订《条例》明确规定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填补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之间的空白,不给犯罪分子留有可乘之机
文章录入:bgs    责任编辑:bgs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Copyright 江苏康生药业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中关村网络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响陈路99号 邮箱:xswdj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