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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医院合理用药(配药剂量)监管、药效禁忌告知、药品广告监督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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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1130 更新时间:2012/9/13 |
采购人名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委托招标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医院合理用药(配药剂量)监管、药效禁忌告知、药品广告监督建设项目 开标日期:2012年10月9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日期:2012年10月9日9:30(北京时间)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06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本项目联系人:丁 望 陆 欣 赵宏卫 联系电话:010-62108157/62108160/62108158 招标编号:TC1295D1 分包情况:无 合格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仅允许使用其自身的资质、资格、业绩及独立名义投标;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认证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两个年度(2010-2011)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中指定的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合格供应商的规定; (8)本项目的总集成单位、监理单位不得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含电子版)6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提供:合格投标人条件中的(1)、(2)、(3)、(4)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方应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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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bgs 责任编辑:b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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