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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11年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的通知(苏中医政〔2011〕79号)

发布日期:2012/1/4 8:46:03 浏览次数:2301 [字体: 标准]

关于确定2011年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的通知

苏中医政〔2011〕79号  

各市卫生局:

  根据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中医政〔2011〕64号)要求,经组织遴选和审核,确定南京市溧水县柘塘中心卫生院等30家单位为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建设期满或自评达到建设标准,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提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验收。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对照《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标准》要求,制定建设计划,落实相关措施,保证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管理职责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监督建设进度和质量,并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务求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卫生厅中医医政科教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3620506。   

  附件: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下载: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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